〔自由時報記者何玉華/新北報導〕
新北市消保官昨天稽查年貨大街,發現有商品製作日期、有效日期等標示不足,蔬果業者未提供無農藥證明,當場要求業者改善;輔導辦理年貨大街活動的農業局表示,無法立即改善的先下架,蔬菜已送驗合格,無藥證明稍晚就會補上。
消保官周繼雄說,民眾投訴,在非常熱區廣場的年貨大街,部分商品標示不完整,有損消費者權益,因此特別前往瞭解;逐一檢視攤位,發現部分散裝商品標示不完整,建議仿大賣場以吊牌統一標示品名及產地,另外也要標示有效日期;部分饅頭等麵粉製品,雖然有保存期限和日期,建議加註製造日期,讓消費者更清楚何時製作。 周繼雄強調,包裝食品一定要有有效日期及製造日期,散裝食品雖沒有強制,但站在保護消費者立場,希望相關單位加強督促改進;也提醒民眾選購年貨,留意相關標示是否完整。
農業局表示,現場販售的蔬果已送新北市農會檢驗農藥殘留合格,稍晚就會補上證明,部分標示不明的商品,已請業者立即下架;年貨大街將持續至十九日,現場有六十幾個攤位,包括伴手禮及各區農特產品,會持續要求參展攤位注意標示保存期限、產地及製造日期,確保民眾的食品安全。